職缺明細
| 公告單位: | 國立嘉義大學人事室 |
| 徵才單位: | 幼兒教育學系 |
| 職缺公告日期: | 2026/07/01 |
| 報名截止日期: | 2026/08/07 |
| 開缺職缺: |
專任助理教授以上 共 2 名 |
| 機關(構)學校地址: | 嘉義市鹿寮里學府路300號 |
| 工作地點: | 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國立嘉義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電子地圖 |
| 學術專長: | 教育領域(教育學門) |
| 公告內容: |
聘用單位: 師範學院幼兒教育學系 擬聘職稱及名額:專任(案)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2名 起聘日期:116年2月1日(須完成本校聘任程序) 學歷:(具「幼教」相關領域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 專長條件 1.具有博士學位,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並附佐證資料: (1)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2年以上尤佳,並至少有一篇幼教相關發表,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如備註3): 業學會審查之專書(係指通過「國科會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 書寫作計畫」補助之專書)。 (2)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並至少有一篇幼教相關發表,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如備註3): 業學會審查之專書(係指通過「國科會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 書寫作計畫」補助之專書)。 (3)幼教相關領域業界全職工作經驗2年以上尤佳【「業界全職工作經驗」不包含第(1)款大專以上學校全職教學經驗及第(2)款博士後研究全職工作經驗】,並至少有一篇幼教相關發表,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如備註3): 業學會審查之專書(係指通過「國科會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 書寫作計畫」補助之專書)。 (4)在國內外學術專業領域具有卓越成就、具體特殊事蹟者。 註: ①上述第(1)款至第(3)款條件之年資採計期間,係自取得博士學位後至收件截止日止。 ②上述第(1)款至第(3)款條件之一篇幼教相關發表,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如備註3):①國立嘉義大學師範學院學術期刊分級之等級一期刊、②國際發表且具有審查機制之出版專書或國內發表且經國科會送專業學會審查之專書(係指通過「國科會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補助之專書),得列入博士學位取得前3年起至收件截止日之著作。擬應聘副教授等級以上者,其送審著作應為徵聘公告截止日前5年內之成果。 ③代表作如為合著之期刊論文,應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如為合著專書應載明應聘者之貢獻度。 2.應具可執行EMI全英語授課能力(請參考本校徵聘專任教師啟事-英語能力標準表)。 3.具備幼兒教育專長或學前特殊教育。 4. 本系可依本系之教學及行政需求,得以專案教師聘任。
應檢附資料
※所寄資料請依序排列,並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收件截止日:115年8月7日(以郵戳為憑)
收件地址: 「62103 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5號 國立嘉義大學師範學院幼兒教育學系 收」 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職」,並以掛號寄出。
聯絡方式及聯絡人 電話:05-2068121 傳真:05-2260582 E-mail:eche@mail.ncyu.edu.tw 聯絡人:戴小姐
備註 1.本校得不足額錄取。 2.新聘教師未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及擬聘副教授以上已具教育部核發擬聘等級教師證書者,本校將辦理著作外審。 3.國立嘉義大學師範學院學術期刊、專書或專章分級: 【國立嘉義大學師範學院學術期刊分級】 [等級一] 所有收錄SSCI, SCI, SCI Expended, TSSCI資料庫期刊(請參考各資料庫)、國科會教育學門第一級期刊、國科會體育學門第一級期刊、國科會科教處第一級期刊。 A & HCI、ABI、THCI及同等級期刊(各系所教評會通過,並送院教評核備)。 [等級二] 所有收錄EI、國科會教育學門第二級期刊、國科會體育學門第二級期刊、曾為TSSCI觀察名單(刊登時期刊等級)、國外具雙審查制度期刊、國科會科教處第二級期刊及同等級期刊(各系所教評會通過,並送院教評核備)。 [等級三] 國科會教育學門第三級期刊、國科會體育學門第三級期刊、國科會科教處第三級期刊、收錄外文具雙審查制度期刊、國內具雙審查制度之期刊及同等級期刊(各系所教評會通過,並送院教評核備)。 [等級四] 收錄國外具有審查制度期刊、國科會教育學門第四級期刊、國科會科教處第四級期刊、及其他具有審查制度期刊、國內外研討會論文(有ISBN,並有全文)。 [等級五] 未有審查制度之期刊。
【國立嘉義大學師範學院專書或專章分級】 (一)國際發表且具有審查機制之出版專書或國內發表且經國科會送專業學會審查之專書(係指通過「國科會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補助之專書)比照一級期刊、專章比照二級期刊。(二) 國內發表且具有審查機制之出版專書或國際發表但未具有審查機制之專書比照二級期刊、專章比照三級期刊。 (三)國內發表但未具有審查機制之出版專書比照三級期刊、專章比照四級期刊。
國立嘉義大學徵聘專任教師啟事-英語能力標準表 應具可執行全英語授課(EMI)能力態樣: 1、具英語系國家博士學位證書。 2、於英語系國家從事博士後研究經歷1年以上。 3、具英語系國家研究工作經歷1年以上。 4、至英語系國家擔任訪問學者1年以上。 5、英語能力檢定證書:英語檢定 (包含聽說能力) 考試成績應達歐洲共同架構能力分級(CEF) B2(高階級)等級(詳如本校參照表)。 6、具全英語授課經驗之佐證資料。 7、通過系教評會面試時全英文簡報(試教)及全程答詢,面試時應全程錄音、錄影,並留存備查。 ※如有未盡事宜,請詳參考徵聘啟事或電洽詢問。 |
| 相關附件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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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構)學校網址: | http://www.ncyu.edu.tw/ |
| 聯絡人: | 戴小姐 |
| 連絡電話: | 05-2068121 |
| E-MAIL: | eche@mail.ncyu.edu.tw |
| 相關連結: | https://www.ncyu.edu.tw/ncyu/Subject/Detail/241884?nodeId=1849 |
| 履歷: | 請登入會員後填報意向書 |
| 備註: | 如對本職缺有投件意願,可參考本意向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