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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明細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徵專任講師(含)以上教師乙名
公告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人事室
徵才單位: 人事室
職缺公告日期: 2025/12/01
報名截止日期: 2026/01/09
開缺職缺:

專任講師以上 共 1 名

機關(構)學校地址: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工作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電子地圖
學術專長: 藝術及人文領域(藝術/人文/語文學門)
公告內容: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徵專任講師(含)以上教師乙名
一、職 稱:專任講師(含)以上
二、工作項目:1.本系所「 舞台監督」、「製作管理」及相關課程之開設。
              2.本系教學、學生指導、展演製作管理、學製舞監等相關事務。
三、公告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1月9日止
四、起聘日期:自115年8月1日起聘。
五、待遇: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六、學歷及資格條件:
1、具劇場、藝術相關領域碩士學位以上或教育部講師證書(含)以上。
2、具舞台監督實務及演出製作管理相關經驗合計至少五年。(請附相關證明)
3、願全心投入教學與學院演出製作。 
七、新進教師應兼行政事務三年。
八、教師應經試聘二年,初聘及第一次續聘均為試聘期間,期間將另訂工作約定書,試聘評核未通過者,不予續聘。第三年起,須通過評核後,始繼續聘任。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專任講師(含)以上教師,於115年1月9日前以掛號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黃郁晴主任收
  1、個人履歷表(含自傳並請敘明創作經驗)。
  2、學經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3、教師證書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4、專業領域之作品、著作、演出表現、製作或特殊造詣等成就證明。
  5、最高學歷論文及相關代表作品。
6、擬任課程教學大綱至多三門,至少包含「舞台監督」及「製作管理」相關課程。
7、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已具教育部核發教師證書者免附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歷年入出境紀錄)
(1)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 (以上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  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2)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
(3)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各1份。
(4)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 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
十、本系所收件後將進行初選,通過初選者將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一、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3212  簡助教
 

相關附件
機關(構)學校網址: http://1www.tnua.edu.tw/main.php
聯絡人: 簡助教
連絡電話: 28961000分機3212
E-MAIL: chien@theatre.tnua.edu.tw
相關連結:
履歷: 請登入會員後填報意向書
備註: 如對本職缺有投件意願,可參考本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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