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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明細

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位學程114學年度第2學期徵聘專任教師公告(114.06.30止)
公告單位: 東吳大學人事室
徵才單位: 人權碩士學位學程
職缺公告日期: 2025/03/13
報名截止日期: 2025/06/30
開缺職缺:

專任助理教授以上 共 1 名

學校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工作地點: 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東吳大學 電子地圖
學術專長: 藝術及人文領域(藝術/人文/語文學門)
公告內容:

東吳大學人權碩士學位學程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一、應徵資格:
具國內外大學與人權研究相關科系之博士學位者。具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與人權研究相關者。

二、徵求名額:助理教授(含)以上專案(任)教師 1 名

1.本校初聘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應暫時先以專案教師約聘,俾於正式聘任前予以適當評估。但擬聘任教師已具有優秀學術成就者,得不受此限。
2.專案教師符合學系評量標準及相關條件後,自次學期起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3.為協助專案教師盡速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本校專案教師得申請減授基本授課時
數2小時(減授後助理教授之基本授課時數為每週 7 小時)。
4.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辧法請參閱網址:http://www.scu.edu.tw/personel/rules/rule77.pdf

三、領域專長:專長優先考慮「科技與人權」或「性別與人權」。

四、起聘日期:115 年 2 月 1 日(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

五、檢附資料:(以下各項資料請以紙本寄送,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1.自傳、研究方向與教學理念
2.身分證/護照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持國外學歷者需繳交經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書影本)
4.成績單影本
(請檢附研究所成績單影本;國外學校需經駐外單位檢驗,若無成績單,請附修課證明資料)
5.教師證書影本(無教師證書者免附)
6.歷年學術著作目錄
7.可授課課程之教學大綱(二至三門)
8.博士論文及近五年學術代表著作
(以中、英文以外之語文書寫者,須附中文摘要)
9.推薦函(二封,推薦人需簽名密封)

六、 收件截止日期:隨到隨審,最後收件截止為 114 年 6 月 30 日(以郵戳為憑)

七、 有意申請者,請至將相關資料電子檔統整成一份PDF檔案,寄至hrp@gm.scu.edu.tw;列印紙本簽名後,連同其他附件及相關證明資料寄至:
        111002 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 70 號
東吳大學人權學程 黃均崴助教收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學程教師」)

八、 聯絡電話:(02)2881-9471 分機6951 連絡人:黃均崴助教
E-mail:hrp@gm.scu.edu.tw

相關附件
東吳大學徵聘專任教師公告-人權碩士.pdf 下載
學校網址: http://www.scu.edu.tw/
聯絡人: 黃均崴
連絡電話: 02-28819471#6951
E-MAIL: hrp@gm.scu.edu.tw
相關連結:
履歷: 請登入會員後填報意向書
備註: 如對本職缺有投件意願,可參考本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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