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明細
公告單位: | 東吳大學人事室 |
徵才單位: | 東吳大學哲學系 |
職缺公告日期: | 2024/10/23 |
報名截止日期: | 2024/12/31 |
開缺職缺: |
專任助理教授以上 共 1 名 |
學校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士林區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70號 電子地圖 |
學術專長: | 藝術及人文領域(藝術/人文/語文學門) |
公告內容: |
東吳大學哲學系徵聘教師啟事 一、徵求名額:編制內專任教師一名 1. 本校初聘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應暫時先以專案教師約聘,俾於正式聘任前予以適當評 估。但擬聘任教師已具有優秀學術成就者,得不受此限。 2. 專案教師符合學系評量標準及相關條件後,自次學期起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 3. 為協助專案教師盡速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可依據本校提升教師學術研究減授授課 時數辦法申請授課時數減授,請參閱網址: https://web-ch.scu.edu.tw/storage/app/uploads/public/670/13a/4af/67013a4af22a0370534871.pdf 4. 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辦法請參閱網址: https://www.scu.edu.tw/personel/rules/rule77.pdf 二、起聘日期:2025 年 8 月 1 日 三、專長領域:倫理學、應用倫理學與法政哲學等領域 四、授課科目:AI 倫理學與 AI 哲學相關課程、基礎必修、本系三大特色教學研究領域相 關課程 五、收件截止日期:2024 年 12 月 31 日(星期二)(紙本或電子檔皆可,函寄紙本資料 者,以郵戳為憑。) 六、本系處理申請教職案分為二階段,通過第一階段者得進入第二階段 (一) 第一階段:資料審查 申請者均需繳交下列 8 項資料: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經駐外單位驗證)。已通過 博士論文口試者,可暫繳交系或校所開立之證明文件,學位證明文件需於校教評會前 送達。 2. 助理教授(含)以上之教師證書影本(無證書者可免附) 3. 履歷表(含學經歷、著作目錄) 4. 近五年學術著作(應聘助理教授者需附博士論文) 5. 推薦函二封 6. 教學計畫(請註明專長與可任教科目) 7. 研究計畫 8.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 (二)第二階段:演講、面談 預計 2025 年 2 月 15 日(星期六)舉行,請申請者留意 E-mail 通知; 演講內容以申請者之專長領域為主。 函寄紙本資料者,請註明【應徵教職】郵寄至: 111-002 臺北市士林區臨溪路 70 號 東吳大學哲學系蕭銘源主任 收 寄送電子檔資料者,請註明【應徵教職】email 至:philos@scu.edu.tw 聯絡電話:(02)2881-9471 轉分機 6211 |
相關附件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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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網址: | http://www.scu.edu.tw/ |
聯絡人: | 楊雅惠 |
連絡電話: | 02-28819471#6212 |
E-MAIL: | philos@scu.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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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歷: | 請登入會員後填報意向書 |
備註: | 如對本職缺有投件意願,可參考本意向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