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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明細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新媒體藝術學系 徵助教乙名
公告單位: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人事室
徵才單位: 新媒體藝術學系
職缺公告日期: 2024/08/29
報名截止日期: 2024/09/08
開缺職缺:

專任 共 1 名

學校地址: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工作地點: 臺北市北投區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電子地圖
學術專長: 藝術及人文領域(藝術/人文/語文學門)
公告內容: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新媒體藝術學系 徵助教乙名

  • 職 稱:助教
  • 工作項目:
  1. 人事相關業務: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作業、兼任教師提聘及講師證申請、計畫助理/工讀生聘任、優良教師/傑出校友/特聘教師等相關業務。
  2. 各式會議: 系務會議、教評會議、課程委員會、課程交流會議、招生會議等。
  3. 招生業務:國內外碩學士班相關招生作業、交換學生及招生參訪業務。
  4. 學士班學務業務
  5. 教學及課程相關業務
  6. 交換生及各式獎學金申請承辦
  7. 例行活動、展覽
  8. 系所辦行政事務、公文收發與管理。
  9. 專、兼任教師臨時交辦事項。
  10.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公告日期:113年8月29日至113年9月8日。
  • 聘用期間:113年10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
  • 待遇:依照教育部公立各級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辦理(學士級薪額200、碩士級薪額245起聘)。
  • 資格條件:1.學歷: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具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或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學士學位,具相關工作經驗三年以上。2.專長: (1)具備學校工作之能力與經驗者。(2)具規劃設計與溝通協調能力。(3)具文書處理、資料收集與彙整能力。(4)擅長Word、Excel、PowerPoint。(5)具獨立作業能力、抗壓性佳者。
  •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其他:
  1. 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2. 休假: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校不予僱用;如僱用後經本校查察受僱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予解僱。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合併成一個PDF電子檔,檔名為「助教(應徵者姓名)」, 於113年9月8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s874325@gmail.com。收至應徵資料後將擇優通知面試,如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2.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3. 個人自傳履歷表。
  4.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 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3143 林佑任
相關附件
學校網址: http://1www.tnua.edu.tw/main.php
聯絡人: 林佑任
連絡電話: 28961000分機3143
E-MAIL: s874325@gmail.com
相關連結:
履歷: 請登入會員後填報意向書
備註: 如對本職缺有投件意願,可參考本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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