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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明細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誠徵專任教師公告
公告單位: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
徵才單位: 資訊工程系
職缺公告日期: 2024/04/02
報名截止日期: 2024/04/30
開缺職缺:

專任助理教授以上 共 1 名

學校地址: 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電子地圖
學術專長: 資訊通訊科技領域(資訊通訊科技學門)
公告內容:

國立臺灣科技 大學 資訊 工程系誠徵 專 任 教師 公告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
二、擬聘員額:專 任 教師 1名,起聘日期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資訊、電機、電子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
(二)需求專長: 下列研究領域者優先,但不限於下列研究領域。
 AI與資料科學。
 Cybersecurity。
 AR/VR。
 雲端運算。
三 至起聘日止,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
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四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
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
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平
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
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
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 ,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
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
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
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四、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 個人 履歷資料 。
 學經歷證件影本 、 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 。
 著作目錄及執行研究計畫目錄。
 最具代表性之著作全文影本,至多 5篇。
 詳細可開授之課程教學大綱。
 未來之研究計畫構想書。
 至少兩封推薦函 應屆畢業者需 附 指導教授推薦函
 新聘教師應提供 1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証明。
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與專利等) 。
五、收件截止日期: 113年 4月 30日 止,以 郵戳為憑 所寄資料,將依個資法規定使用,且不論是否通過初審,恕不寄還 。
來函請寄:
106台北市基隆路四段 43號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
鄧惟中 主任收
URL: http://www.csie.ntust.edu.tw
Email : weichung@mail.ntust.edu.tw
連絡處: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邵秘書
電話:02-27301080
傳真:02-27301081
Email:mellisa@mail.ntust.edu.tw

相關附件
學校網址: http://www.ntust.edu.tw/home.php
聯絡人: 邵美玲
連絡電話: 02-27301080
E-MAIL: mellisa@mail.ntust.edu.tw
相關連結:
履歷: 請登入會員後填報意向書
備註: 如對本職缺有投件意願,可參考本意向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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